為鞏固和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
,大力推進“十四五”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
,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決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國範圍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
。
一
、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的背景及意義
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病防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體舉措
,是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的迫切需要
,是鞏固和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的重要措施
,是從源頭控製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保護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的有效途徑
。“十三五”時期
,各地區按照國家統一安排
,先後組織開展了陶瓷生產
、耐火材料製造
、汽車製造
、蓄電池生產
、水泥生產
、礦山
、冶金
、化工
、建材等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
,並通過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
,動員各方力量
,深化塵毒危害專項治理
,引導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
、完善防護設施
,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但調查統計和監測數據顯示
,10人以上工業企業工作場所粉塵
、化學毒物
、噪聲等危害因素超標問題依然嚴重
,職業病危害檢測、職業健康檢查
、個體防護等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依然突出
。在“十四五”期間進一步擴大治理範圍
,加大治理力度
,集中力量解決工作場所粉塵
、化學毒物
、噪聲等危害超標問題十分必要
。
二
、治理範圍及目標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的範圍為存在粉塵
、化學毒物
、噪聲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且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工業企業(以下簡稱“治理企業”)
。10人以下工業企業以及其他行業的專項治理工作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安排部署
。
本次專項治理的工作目標為
:到2025年底
,被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粉塵
、化學毒物
、噪聲檢測合格率達到85%以上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大幅提高
,達到《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的要求
。
三
、治理時間及步驟
本次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主要分為安排部署
、治理整改
、全麵總結三個階段
。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2年1月-8月)
。
國家衛生健康委確定治理企業名單
,建立基礎台賬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治理企業名單和台賬進行補充完善
。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和治理企業情況
,製定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
(二)治理整改階段(2022年9月-2025年6月)
。
被治理企業針對職業病危害超標崗位製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優先采用工程技術措施
,從源頭減少和降低職業病危害
,完成專項治理的治理企業應委托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
,由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相應檢測報告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治理企業開展督促指導,定期調度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
,並認真做好年度總結
。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每年對全國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和通報。
(三)全麵總結階段(2025年7月-12月)
。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麵總結
,客觀評價和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成效
。國家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體評估和全麵總結
。
四
、工作要求
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通知》從四個方麵對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了具體要求
。
一是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認真組織實施
,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
二是督促被治理企業以超標作業崗位為重點
,落實工程防護措施
,加大對現有設備設施的升級改造力度
,積極使用新技術
、新工藝
、新材料
,提高設備機械化
、自動化水平
,淘汰落後工藝
、設備和材料
。
三是根據被治理企業職業病危害程度及防治水平進行分類指導
,統籌安排專項治理檢查工作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
,提高監管效率
。
四是大力宣傳基層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
,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以點帶麵
,促進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